“龙井”作为绿茶的产地,使用在“水(饮料)、矿泉水(饮料)”等商品上,易导致相关公众将其理解为系对商品的产地、用途等特点的描述,而不会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,缺乏显著性。前面说到娃哈哈龙井商标败诉是因为商标注册缺乏显著...
2021-07-16